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全文
强制隔离戒毒所检察权配置研究/韩立强(11)
强制戒毒的法律监督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各单位通力配合、严格执法,更需要立法机关、法律解释机关有所作为。恰如我妻荣先生所言,“不去探究应实现的理想,法律学是盲目的;不去探究法律中心的实际,法律学是空洞的;不具有法律构成的法律学是无力的。”笔者相信,随着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理性回归,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禁毒法》及其配套规章制度的实践的逐步深入和学理研究的开展,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法律监督层面所呈现的病症定能药到病除。
参考文献:
[1]马怀德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第233页
[2]胡锦光等:《行政法专题》,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82页
[3]朱新力:《行政法基本原理》,浙江大学出版社 1995年版,第209页
[4]方世荣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49,254页
[5]胡建淼:《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之间“边界”的划定》,载《现代法学》2002第4期
[6]毛雷尔:《行政法学总论》,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489-492页
[7]陈新民:《中国行政法学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2002年版,第63页
[8]周长军,王海平:《论行政执法的检察监任》,载《政法论丛》2006第6期
[9][美]博登海默:《法理学》,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 360页
[10][美]丹尼斯大林C•穆勒:《公共选择理论》,杨春学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68页
[11]谢晖:《文义解释与法律模糊的释明》,载《学习与探索》2008第6期
[12]白泉民,尚爱国:《监所检察权新论》,载《人民检察》2007年第5期
[13]孙谦:《中国的检察改革》,载《法学研究》2003第6期
[14]张智辉:《论检察权的构造》,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第15卷第4期
[15]吴北战,李晓辉:《检察权的法理分析》,载《长白学刊》2001第1期
[16]白泉民,尚爱国:《监所检察权新论》,载《人民检察》2007年第5期
[17]张智辉:《论检察权的构造》,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第15卷第4期


总共11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上一页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