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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者造成不法加害人受伤害的法律责任探讨/龙城飞将(7)
  根据这样的理解,结合《刑法》21条和《民法》129条的规定以及国外的相关表述,综合对我国“紧急避险”理解如下: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见义勇为、紧急情况特殊处理、紧急逃避危险等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亦不负刑事责任。因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0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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