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古代的绅士自治/张福坤(7)
结语
绅士自治并非脱离国家权力控制的具有西方特性的自治组织。传统绅士在地方上的公领域活动受到国家权力的监督和控制,并未实现自治。只不过政府行政在于集中力量保障王朝统治的安全 ,基层社会控制留给了绅士。近代绅士地方“自治”的性质因国家权力削弱、政府职能萎缩发生了一定变化而具有某种现代性。国家行政干预削弱并不等于国家在基层控制方面无所作为。绅士的基层控制在威胁王朝江山方面并不显现 ,反而暂时有利于矛盾的缓和、社会的安定 。绅士阶层以高居主导地位的优势将上层精英的伦理价值观念渗透进世俗生活,精英文化通过以礼化俗的过程推向下层民众,所以这个过程又是精英文化社会化的结果。 绅士化民成俗历来是朝廷对绅士阶层的要求。绅士凭借对文化资源的垄断,获得对礼的解释权,在以礼化俗的过程中,绅士又获得了对社会伦理秩序的支配权。在政治、经济、文化一体化为特色的传统社会里,绅士对社会伦理秩序的支配权实际上就是对政治、经济以及其他社会事务的管理权。明清时期绅士化俗的途径主要通过前已讲过的乡约、宗族等实现的。由此可见,国家的统治正是由伦理的教化才渗入到社会基层,而儒学伦理教化因与封建政治本质的一致性而获得了统率地位的权力。在基层组织中,教化与统治融为一体,文化与政治合二为一,文化因政治而获强权,政治因文化而无所不至。
参考文献:
费正清编:《剑桥中国晚清史》上卷25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
吴晗、费孝通著:《皇权与绅权》,上海观察社,1949年版,第9页 。
张仲礼著:《中国绅士——关于其在 l9世纪中国社会中作用的研究》,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1年版,第1页。
王先明著:《近代绅士—— 一个封建阶层的历史命运》,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12月版.
王先明著《近代绅士——一个封建阶层的历史命运》,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0页
徐茂明著:《江南士绅与江南社会》(1368—1911),商务印书馆,2004年12月版,第2-3页
瞿同祖著,范忠信、晏锋译《清代地方政府》,法律出版社2003年6月第1版,第290页
张仲礼著:《中国绅士——关于其在19 世纪中国社会中作用的研究》,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4、5页
王先明著:《近代绅士—— 一个封建阶层的历史命运》,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12月版,第8—11页。
赵秀玲著:《中国乡里制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250—253页。
总共8页
[1] [2] [3] [4] [5] [6] 7
[8]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