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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品种侵权纠纷鉴定方法的选择和适用/武合讲(3)

  目前我国实行的品种审定和品种保护,都是依据植物新品种在田间的表现型决定其是否成为审定品种或授权品种的法律制度。品种选育选择的对象是性状;品种审定进行品种试验和品种保护进行DUS测试的对象,也都是性状。品种选育和品种试验的根据主要是品种的生理特性。DUS测试的根据主要是品种的形态特征。基因指纹图谱检测方法的根据主要是DNA的某段简单重复序列。DNA的简单重复序列是非编码序列,与性状关系不大。植物的性状表现有多种形式,如质量性状、假质量性状、数量性状和复合性状的组合等。某个性状的表达有可能是多种基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基因的表达是特定的DNA片段和特定的环境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有什么样的基因不一定就有什么样的性状,无法通过简单的分子标记来作为品种标签 。随着DNA全基因组测序研究的进展,人们对于基因功能的深入研究,在标记与性状之间找到更紧密和相关的联系后,利用两种鉴定方法才可得出同样的结论。待到品种选育、品种审定和品种保护都采用基因指纹图谱检测方法决定取舍时,采用基因指纹图谱检测方法鉴定被控侵权物是否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才能成为最可靠的方法。
  植物的形态性状基本上是以显性和加性遗传为主,表现共显性的极少;在纯合状态下的差异到杂合状态下可能被覆盖或缩小,单基因表现时的差异到多个基因表现时可能被累加或放大。由于利用核心引物标记的简单重复序列与相应的基因和性状之间不能一一对应,所以即使利用基因指纹图谱检测方法检测的结果100%正确,也仅能说明正确的确定了某段DNA的简单重复序列,并不能证明被检物一定具有某种性状。举个最简单的例子,AA、Aa、aA是三种基因型;利用基因指纹图谱检测方法如SSR标记法对其检测的结果应是三者之间均有差异,甚或是三个品种;但在显隐性的情况下,三种基因型仅能表现一种表现型,利用田间观察检测方法对其检测得出的结论应是三者之间均无差异,只能是一个品种。因品种选育、品种审定和品种保护的对象是品种的特征特性,田间观察检测鉴定的对象也是品种的特征特性,而且田间小区种植鉴定是法定的最为可靠、准确的 鉴定方法,所以,品种侵权鉴定应当坚持采用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和农业部以及国家标准规定的田间观察检测方法。为了追求审判效率和体现当事人对自己诉权的处分,也可以由当事人选择采用具有快速、便捷、经济特点的法定鉴定方法之一的基因指纹图谱检测方法作为辅助的检测方法。

三、采用基因指纹图谱检测方法进行品种侵权鉴定,否定不易,肯定更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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