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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现状分析及投保者的选择/张金磊(6)
四、劳动者如何安排养老保险
  保险的种类很多,而劳动者能够用来购买保险的货币是有限的,这就构成了一对矛盾。在此矛盾下选择和安排保险,保险学有两个重要原则:重视高额损失和充分利用免赔方式。
对于社会保险,由于是由国家法律强制实施的,劳动者没有选择的余地。但社会保险法律并非全部是强制性法律文件,或者说即使是强制性法律文件,如果没有法责,劳动者在资金不充足的情况就可以斟酌投保了。
(1)城镇自由职业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2005年12月份颁布的《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城镇自由职业者应当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但没有法责,同时授权给省级政府制定具体办法。自由职业者参保,笔者认为应该慎重。参考各地的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办法,结合郑州市的具体规定,笔者建议在资金不充足的情况下不参加社会保险。通过前面的阐述可以得知,养老保险分为社会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两部分,社会统筹账户是由企业缴纳的。而自由职业者参保,需要按申报的工资缴纳20%,其中12%转入社会统筹账户,只有8%转入个人账户,再结合通货膨胀等因素,年老时回报的养老保险金效益性较差。
(2)农村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2009年9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这是农村劳动者和居民的福音。对于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养老保险的农村户籍老年人,可以直接按月领取不低于55元的养老金;不到60周岁的农村居民参保,地方政府还给予缴费补贴;并且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以及公益性资助的资金等全部转入个人账户。对于目前中国家庭的“4-2-1”结构和农村太多的留守儿童和老人的现状来说,参加这样的保险效益还是很高的。美中不足的是,该政策采取了“连坐”策略,领取养老金的前提是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必须参保缴费。
(3)劳动者参加企业年金计划
  企业年金是由企业和个人二者共同缴费参加的,只要个人短期资金计划不是太困难,尽量参加,因为这些资金是全部转入个人账户的。
(4)个人储蓄性保险
  储蓄是安全性最强的投资和理财,收益也最低,甚至会缩水。根据个人性格选择吧!
(5)购买商业人寿保险
  2009年10月1日起,新的《保险法》正式实施了。新《保险法》对于增强投保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加强保险业的监管,规范保险业的秩序,都作出了调整,保险业的不良印象,会有所改善。新《保险法》的实施,对于个人养老选择商业保险,是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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