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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依据大全梳理/张生贵(39)
商标标识印制完毕,商标印制单位应当在15天内提取标识样品,连同《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商标印制授权书复印件等一并造册存档。”
(2)《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商标印制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至第十条规定的,由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其情节予以警告,处以非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97、商标印制单位未按要求建立商标标识出入库制度的
处罚种类:罚款、警告
法律依据:
(1)《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九条:“商标印制单位应当建立商标标识出入库制度,商标标识出入库应当登记台帐。废次标识应当集中进行销毁,不得流入社会。”
(2)《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商标印制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至第十条规定的,由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其情节予以警告,处以非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98、未按要求存档备查商标印制档案及商标标识出入库台账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十条:“商标印制档案及商标标识出入库台帐应当存档备查,存查期为两年。”
(2)《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商标印制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至第十条规定的,由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其情节予以警告,处以非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告经营活动的监管
99、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广告费用、停止其广告业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0、发布广告有下列情形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的;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的;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妨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的;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的;妨碍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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