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书记员工作经验技巧集成/钟建林(17)
②修补、复印文件。
A、对破损的诉讼文书,应进行修补和复制。
B、褪色的文件复印。将褪色的不便长期保存的文件进行复印。常见的需要复印的文书有:原来文书的字迹是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笔书写的、原来文书是传真件的。因为用这些材料书写的墨迹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褪色或挥发,不利于长期保管,经过复印以后的复印件和原件一并归卷。
C、复印、复制、贴补文书,一律用A4纸。原文书不是A4纸的,需要A4纸粘贴。
D不能将卷内文字材料订入装订线内。若遇文字材料太靠左边,则应另行黏贴一条空白纸后再行装订,以保证卷内文字材料完整,便于将来阅卷。
③字迹难以辨认的材料,要附上抄件;外文材料应将中文译本附在后面。
④需要附卷的信封,要打开平放,邮票不要起掉(因为邮票的邮戳上附有邮件发送的时间)。
(5)编写案卷页数、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和封面
①编写案卷页数。卷内诉讼文书经过系统排列以后,应用阿拉件数字编写顺序页数,以固定排列的文件顺序。页码编在文件右上角,单面有字的一面编,两面有字的,两面都要编,两面都要编页数。编页数时,第一遍用铅笔轻写,以便有差错时改写,经检查确实无误后,再用钢笔写上该页的页数。
②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封面。案卷在封面后和文件前,应放置卷内目录纸,编写卷内文件目录,以便查阅。在卷内目录的基础上包括序号、文件名称、页次、备注。编完目录后,应紧接着加写这本卷宗连底、封面、目录共计XX页,并在总页数上盖上立卷书记员的名章。备考表,每卷应放备考表,放在诉讼材料的最后卷底的前面,以便案件承办人或档案人员随时注明有关事项。案卷封面的法院名称(全称)、案件的年度、审级、案号、案由、当事人等项目由书记员负责填写。要求字迹端正清楚,保持卷面挺括清洁,不要随便涂改。民商事案件,一审要写上判决、调解、撤诉等结案方式。结案日期,按裁判文书最后送达日期填写。归档日期,写案卷送至档案室的日期。案卷的保管期限,应根据《关于人民法院诉讼保管期限的规定》填写(附文件介绍)。
(6)装订案卷
案卷的装订要牢固整齐,以便于保管和利用,防止文书散失和损坏。具体要求是:
①确定装订部位。现在全国法院所使用的司法文书格式都做了统一规定,案卷封面的装订线在卷面上有所标识。如果没有装订标识的,则装订线在距案卷左边2.5厘米,以中眼为准,上眼和下眼与中眼的距离均为8厘米(平时发生的其他材料,注意养成左侧装订的习惯)。
②理齐案卷材料。装订的案卷,要求在纸张的长度和宽度一致的前提下(A4纸),达到右边齐、下边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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