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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思考/洪碧华(8)
2、增加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但可以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同时,也是推进农村的土地流转,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前提条件。因此,必须以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项目为重点,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大型商品粮基地建设、重点水库建设、低洼易涝地治理、骨干河道治理、灌区建设、植保工程、农业机械化、农村道路等项目建设,创造条件,促进土地流转和产业开发。
3、构建平台,实现供需对接。探索建立以村级组织为主体的县、镇、村三级土地流转综合服务平台,并形成长效机制。县级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库,乡镇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开展土地流转供求登记、信息发布、土地评估、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引导村级成立土地流转合作社,接收农户申请托管的土地,合理利用撂荒地,由合作社进行规模种植或通过县乡调剂和网上招租等形式,把土地流转出去,解决“我想转包,谁要”和“我想承包,谁有”的土地使用供求矛盾问题,使土地流转进入有序的市场化轨道。
4、培育主体,规范流转服务。首先,在扶持一批典型合作社和经营大户,提高他们在土地流转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基础上。其次,加快中介组织培育,建立一批服务规范的流转中介组织,支持他们从事与土地流转相关的信息收集、整理、推介、政策咨询和信用担保,开展土地资产评估、物资供应服务等。再次,出台土地流转中介组织管理办法,加强监管,规范土地中介服务,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促进土地有有序流转。
5、健全机制,逐步规范管理。要按照“流转形式多样化、运作方式市场化、实施程序合法化、流转合同规范化”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一方面,要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土地流转必须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 以转包、出租、入股形式流转土地的实行备案制度;以转让、互换方式流转土地的实行登记制度。土地流转合同文本由乡镇经管机构免费向农民提供。另一方面,要强化管理服务机构建设。健全乡镇经管机构,强化县(市、区)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职能,妥善解决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具体问题,使其切实负起土地承包、土地流转、流转纠纷调查处理以及档案管理的职能。
6、城乡统筹,完善农村社保体系。加大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探索建立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为主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重点解决60岁以上和已经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创造城乡公平的就业环境,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解决好进城农民子女的就学、就业等难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逐步弱化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让农民放心地流转土地,实现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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