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执行案件执行率偏低的调查分析/韩召峰(4)
3、法院系统内部之间的互动。
(1)加大同审判环节互动力度,认真做好财产保全工作。在立案和审理阶段及时提醒申请人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保全,告知不进行保全将承担将来执行不能的风险,以促使权利人积极寻找保全财产。审判法官要做好当事人认输服判的释明工作,减少对抗执行情绪,为主动执行创造有利条件。
实行执行备案制,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时,立案人员要严格审查,发现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立案庭登记备案,不进入执行程序,以减少执行案件的底数。
(2)加大同上级法院、兄弟法院之间互动。对地方保护、行政干预案件及时报请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等。认真做好兄弟法院之间委托执行工作坚持全国法院一盘棋。
二是树立正确执行理念,努力提高执行队伍的素质。法院执行工作既有行政工作的色彩又兼顾审查裁判的内容,这就要求执行队伍必须具有良好的法律素质、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同时具有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能够善于化解矛盾纠纷。要求执行法官要树立依法执行理念、文明执行理念、效率至上的执行理念,更好适应新时期的执行工作。
三是大胆地进行执行方式方法改进。在充分用好用足法律赋予各种执行措施的同时要积极进行执行方式方法改革,开展好曝光执行、公告悬赏执行、阳光执行、限制出境等执行方法。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四是加大对特困群体救助力度,做好信访稳控工作。对于被执行人无执行能力而申请执行人又属于特困群体的案件不执结,直接涉及信访稳定问题。法院应积极争取资金成立司法救助基金,及时进行救助,以化解矛盾,提高执行率。
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 韩召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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