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资源整合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模式(一)/蔡英杰
煤炭资源整合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模式(一)
蔡英杰
关键词:煤炭整合 矿产整合 模式 托管
托管
1、法律含义
从法理角度来看,托管是指出资者或其代表在所有权不变的条件下,以契约形式在一定时期内将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包括经营权和处置权)部分或全部让渡给另一家法人或自然人进行经营或管理,从而形成所有者与受托方之间的相互利益关系。托管经营的实质是将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通过市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要素进行优化配置,提高企业的资本营运效益。企业托管经营具有以下的法律特征:
(1)托管双方当事人是特定的主体
委托方通常是托管企业的所有者,一般指托管企业的出资人。而托管方当事人一般为生产经营的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与被托管企业处于同一行业,或者二者的行业具有上下游等关系。
(2)托管合同效力
在托管经营过程中,受托方虽然是企业实际上的经营人,但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被托管企业大多是以自身名义与直接第三人建立法律关系的。因此,从法律上讲,托管经营的后果应当由被托管企业承担,这才符合委托关系的实质。故,托管只是内部合同,只是对委托方和受托方当事人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通常不能发生对抗托管关系当事人之外第三人的法律效力。委托方及受托方的主要权利义务见下表:
委托方权利:
a托管行为的决定权和签约权;
b按照合同的约定收取托管经营收益;
c对受托方的经营状况进行考察;
d当受托方未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成托管任务时,委托方可以处分受托方提供的担保物或者要求受托方给与赔偿。
委托方义务:
a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受托管方支付报酬;
b指示义务:当受托方当事人要求委托方给与指示时,委托方应当及时进行指示;
c配合受托方当事人进行托管经营的义务。
受托方权利:
a使用、支配被托管企业的资产;
b决定被托管企业的一些基本经营政策、方针;
c获得报酬的权利。
受托方义务:
a保管被托管企业财产的安全,保障被托管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b积极完成托管任务的义务。
在托管的法律关系中,被托管企业作为托管法律关系的标的,其仍然享有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例如,企业依然需要保证劳动者享有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要求受托方说明被托管重大决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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