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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与公证/肖仲杰(5)
2、审查。审查是指电子商务公证网络中心的电子公证员受理当事人的电子商务公证申请后,在制作公证书之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提供的有关的证明材料从事实和法律两方面所进行的全面调查、核实工作。审查是电子商务公证的最重要、最基本环节,也是区别于CA认证机构的关键所在。审查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电子商务公证文书的质量、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电子公证职能作用的发挥。重点审查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审查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电子公证员监督当事人将电子签名提交电子商务公证网络中心验证。从而审查当事人的身份、行为能力,电子商务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是否拥有与电子商务行为相应的资证。
(二)、审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权利。主要是审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否享有与申请的公证事项相适应的权利,有无弄虚作假.欺诈.乘人之危.重大误解等情况存在。
(三)、审查电子合同内容是否完善、合法。审查合同文字是否准确,有无歧义,模糊字眼,多重解释。内容是否合法,有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条款是否完善、合法。
3、公证调查。公证调查是指电子商务公证网络中心的电子公证员为确认公证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而到网络中心以外实地核实.查证.取证工作。调查取证是法律赋予公证机构的重要职权,也是公证机构收集证据的重要方式之一。
(一)、调查方式有(1).自行调查,凡承办电子公证员力所能及调查的,由承办电子公证员直接调查。(2).委托调查,需调查事项不在所属公证处辖区,不便自行调查时,通过网络中心,委托需调查事项所在公证处电子公证员调查,电子公证员通过调查取证之后,将调查结果通过网络平台传送到网络中心,交承办电子公证员。
(二)、调查方法有(1).通过网络查证,至今已有很多行业.部门设立电子查询系统,方便查询。(2).查找和询问证人,提取证人证言。(3).寻找.查阅.索取.复制书证.视听资料。(4).寻找.复制.提取或封存有关物证,进行现场勘验。(5).聘请有关专业部门或人员进行鉴定。
4、出证。电子商务公证网络中心的电子公证员根据审查的结果,对符合出证条件的电子商务公证,在法定期限内,根据法定程序审批.制作.向当事人发送公证书。
5、公证书的送达.备份。电子商务公证网络中心电子公证员出具的电子公证书除通过网络平台送达当事人外,还应保存于网络平台,允许当事人凭电子签名自由查询。并备份防止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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