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表决权/张旭灿(12)
最后,原告可以被授权看哪一个股东名单?所有的公司保留了一些列的股东记录。当投资者通过经纪人买一个公众公司的股票时,他们的股份就被登记在所谓的型号代命中。经纪人把股票放于存管公司保存,例如存管信托公司,他用一个叫做名单的东西记录股票的发行人。经纪人,保留记录来确定股票的受益所有人。结果,一个公众公司的股东记录大都由一些行名代号组成,而不是真正的利益所有人。所谓的CEDE的名单确定经纪公司,以谁的利益登记机构的被提名者持有这些股票。无反对的利益所有人名单刺破了行名代号,提供一份名字和住址的利益所有人名单,他们不反对这么确定。在纽约州法律下,股东可以查看以上两种名单。事实上,如果公司还没有服从这样的名单,纽约州法律授权股东要求公司如此做。相比较而言,特拉华州法律制授权股东得到前一种名单,他并没有要求发行人根据股东的要求在做一份无反对的利益股东名单。
三、 为什么要是股东,为什么只是股东
只有股东才有投票权,你感到好奇吗?公司的其他组成部分怎么样,例如雇员,债权人,消费者,供货商,等等。为什么他们不能再董事选举时发出自己的声音?传统的回答是股东拥有公司。所有权通常就意味着控制。因此尽管公众公司中存在着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股东的对于公司的所有权实际意味着他们被合法授予唯一的对公司的控制权。回顾一下公司合同理论演示的那样,股东事实上并不拥有公司。把公司所有权概念扔出窗户,然而,合同模型消除了对于我们最开始答案的明显回答,为什么只有股东有投票权。
我们对于刚才那个答案的回答依赖KENNETH ARROW教授在“组织限制”提出的对组织决议的分析理论。回顾一下,ARRow定义了两个基本的决议作出模型:一致同意或授权。一致同意要求组织中的每一个成员有相同的信息和利益,这样偏好就就可以以最低的成本收集了。相比较而言,建立在授权基础上的决议作出结构产生于当组织成员有不同的利益和信息。
下面将通过三步逐步进行分析。首先,为什么公司不依赖一致同意的决议方式。在回答那个问题前,我们先想象一个雇员拥有所有权的公司,有着数以千计的雇员股东。雇员只是用来分析展示——分析已将扩展适用于其他的公司组成部分。ARROW的条件在这样的公司不能得到满足,然后我们转向更加复杂的公众公司雇员和股东组成了相互独立的组成部分,来展示ARROW的条件在这样的公司更不可能得到满足。第二,为什么公司不允许多个组成部分选民来选举董事呢?最后,为什么股东是被支持的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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