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法学大纲/于洪军(16)
绝大部分的资本主义社会,其基础法律都是分权基础法律。分权基础法律的产生,是人类社会的一大进步,是人类对立法活动在认识上的一个飞跃。分权基础法律规定的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也说明了人类已经注意到了法与多数人意志的关系。虽然最早的分权基础法律是在集权基础法律规定的立法方式下产生的,但由于它的科学性和进步性,很快便赢得了后来选择这种基础法律的社会系统的多数人的拥护。因此,分权基础法律很快便在许多社会系统中得到确立,并且,在实行分权基础法律的社会系统中,有些普通法律可能为多数人所反对,为此而发生的集会、游行、示威和罢工者屡见不鲜。但却从未有过反对分权基础法律的集会、游行、示威和罢工。所以,分权基础法律所表现的正是那些社会系统中的多数人意志。
我国文化大革命时期的社会,是一个极特殊的社会系统。它的出现并在一? ǖ氖奔淠诖嬖冢比挥凶派羁痰纳缁岣春湍承┡既灰蛩亍5笔笔率瞪洗嬖谧诺摹凹ɑ》伞比词歉镜脑颉V泄膊沉斓嫉男旅裰髦饕甯锩〉檬だ螅纬闪艘恍┲钊纭懊裰骷兄啤薄ⅰ叭嗣翊泶蠡嶂啤钡染哂蟹秩ɑ》尚灾实姆ü嬖颉5庑┓ü嬖虿⒚挥谐晌笔倍嗍说囊庵尽O喾矗盖晷纬傻摹盎嗜ㄖ粮呶奚小薄ⅰ白罡吡⒎ㄈㄓ梢蝗诵惺埂钡亩嗍艘庵靖畹俟痰卦谑率瞪洗嬖谧拧V灰庵侄嗍艘庵敬嬖冢敲床怀晌牡摹⑸踔潦遣蛔跃醯募ɑ》删捅厝淮嬖凇T谡庵植怀晌牡摹⒉蛔跃醯募ɑ》擅媲埃晌牡南芊ㄋ哪堑惴秩ɑ》删拖缘锰嗳趿恕5泵蠖蝗艘庵炯佑诘持醒搿⑷嗣翊泶蠡嶂希灰怪浣芊ū涑煞现降氖焙颍涫凳窃谝馈胺ā毙惺漏ぉひ辣硐侄嗍艘庵镜摹凹ɑ》ā毙惺沽⒎ㄈǎ虼耍拔幕蟾锩弊匀皇遣豢杀苊獾牧恕?br> 认为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的观点,只看到统治阶级对普通法律的制定、认可,没有看到统治阶级制定、认可法律的过程中所遵循的法规则是多数人意志的表现,而这种法规则又是全部法律的基础。因此,这种观点没有找到法的真正根源。
(三)普通法律要么表现了多数人的意志,要么为多数人所接受。
⒈大部分普通法律表现了多数人意志。
不能否认,阶级社会中掌握公共权力的个人、阶层或阶级,在依基础法律制定和认可法律的时候,可能会首先考虑自己或本阶层本阶级的利益,并把这种考虑表现在法中。但是尽管如此,即使是在少数人为统治阶级的阶级社会里,享有立法权的统治阶级所制定的普通法律,大部分也是表现了多数人意志的。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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