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法学大纲/于洪军(20)
在科威特,宗教和传统的观念一直认为,妇女的职责是操持家务、侍奉丈夫、生儿育女。在1961年独立之后,虽然依靠巨额石油收益在物质生活上迅速实现了现代化,但传统的观念依然主宰着多数人意志,以致妇女至今依然没有选举权。许多受过良好教育的妇女在新闻界和一些开明人士的支持下,把争取选举权当做主要奋斗目标。“但一次次提案总是以条件不成熟或没有必要为理由屡遭否决。”⑨这便是传统的观念和习惯影响多数人意志、多数人意志是法的根源的很好例证。
(五)社会管理者推崇和宣扬的思想意识。
在已出现过的人类社会中,社会管理者包括原始社会的部族首领和阶级社会的统治阶级或统治阶层。阶级社会的统治阶级或统治阶层,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实施有利于自己阶级或阶层的法律,他们总是向公众宣扬灌输一些对自己有利的思想意识,抑制和摧残一些对自己不利的思想意识,从而影响和控制法的根源──多数人意志。
中国自西汉以后,历代封建统治阶级一直把儒学作为正统思想向人民大肆宣扬和灌输,以使多数人意志始终与立法方式方面的法律相一致、与社会结构方面的法律相一致,并且接受那些规定自己为立法者的法律。集权基础法律之所以能够在中国封建社会存在两千年之久,封建统治阶级宣扬和推崇的儒学思想对多数人意志的影响是一个重要因素。
中国“文化大革命”时期,社会管理者实行“文化禁锢”,广泛推行了一系列违反客观规律的所谓“无产阶级思想”和“社会主义思想? 保纾骸叭矣谒奈尴蕖雹馑枷耄缡又逗椭斗肿拥乃枷搿⑽薏准蹲ㄕ录绦锩砺邸ⅰ捌骄饕濉彼枷搿ⅰ耙淮蠖彼枷搿ⅰ凹苹貌攀巧缁嶂饕濉钡乃枷氲鹊取U庑┧枷牒屠砺鄄唤鲈诘笔背晒Φ厝〉昧硕嗍说拿つ咳贤椭С郑褪窃谑备艚曛蟮慕裉欤谷匀辉谟跋熳哦嗍艘庵尽?br> 阶级社会和无阶级社会的社会管理者,为了推动社会进步,也需要向社会成员宣传和灌输先进的思想理论,影响和控制多数人意志。电视的出现和普及,给社会管理者影响多数人意志的手段带来了历史性的、革命性的变化。社会管理者所要推行的思想意识,可以极迅速地、直观地、广泛地传播于社会成员中间。如果社会管理者想在社会成员中传播真理性认识,便应当给有代表性的、卓越的认识主体以平等的利用电视的机会。这样,在各种不同的思想观念和理论的交锋中,先进的理论才会掌握群众。先进理论掌握群众之日,便是多数人意志受到进步的、巨大的、深刻的影响之时。至此,社会管理者才能实现推动社会进步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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