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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法适用解释/闫显明(3)
对于法官的法律适用解释权力,有的国家在宪法中明文加以规定。我国宪法中没有规定法官的法律适用解释权力,本文认为:对此应该理解为,宪法在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时,就已经授予了法官享有刑法适用解释权力,因为刑法适用解释权是审判权力中的内在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在刑法、刑法司法解释没有规定明确的地方,法官就面临着进行创造性适用解释的问题。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这种情况各级法院是应该向最高人民法院报请司法解释呢,还是应该自己进行创造性适用解释,并没有统一的制度规定。本文认为,对于实践中普遍发生的案件,如果需要进行创造性适用解释,各级法院应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释,以利于法制统一;对于实践中发生得较少的非普遍性案件,各级法院可以谨慎地作出创造性的刑法适用解释。

第四章对刑法适用解释的渊源进行了研究。 刑法适用解释的渊源,是指对法官的刑法适用解释具有意义的法律文件、资料、材料和其他因素。也就是,当法官在对特定的刑法规范进行解释时,他应该考虑那些方面的因素。刑法适用解释的渊源包括正式的法律文件、非正式的法律资料、法学理论知识和一般社会观念等。
正式的法律文件包括刑法、刑法立法解释、刑法司法解释、行政法律法规和其他法律法规。特定的刑法规范及其法律概念往往只有在上下文整体中才能确定其含义,对特定法律规范的解释必须关注其上下文,以确定正确的含义。刑法立法解释、司法解释文件是特定机关对刑法作出的有权解释,法律适用者在理解和解释刑法规范时必须遵循。大量的刑法规范(主要是行政刑法规范)规定行为构成犯罪以违反相应行政法律法规并造成一定的严重后果为条件,因而对这些刑法规范进行适用解释是还需要参照行政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此外,一些刑法规范含义的确定需要参考行政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法律的规定
非正式的法律资料主要是党和国家的刑事政策和其他政策。我国刑法立法强调对党和国家基本政策和刑事政策的体现,因此在对刑法规范进行适用解释的时候,必然要在一定程度上从党和国家的政策出发,去揭示刑法规定的含义。党和国家政策作为对刑法规范进行解释的根据,表现在:有些刑法规定要根据党和国家的基本政策阐明其含义;有的刑法规定需要根据党和国家的刑事政策进行或者限制或者扩展解释。
法学理论知识对于法官在审判实践中正确的解释刑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刑法解释学理论,它主要就是研究在刑法适用过程中如何理解和解释现行刑法规范的,因而对法官的刑法适用解释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此外,一般社会观念,如一般社会成员共有的经验常识、道德善恶观念等,在刑法适用解释中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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