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法适用解释/闫显明(40)
从以上三个案件及其判决理由分析,笔者尝试着总结出进行扩张解释的某些规律:
首先,确立该待解释的法律词语概念的一般观念形象。具体在上例中,伤害动物(鱼)的一般观念形象应该是损害动物(鱼)的身体完整;损坏饮食器具的一般观念形象是将饮食器具砸毁;损坏挂轴的一般观念形象是将其撕毁。
其次、理解该待解释法律词语的一般观念形象的本质。伤害动物(鱼)的一般观念形象的本质应该是危害该动物的生理健康或生命;损坏饮食器具的一般观念形象的本质是损害其作为人们饮食工具的功能价值;损坏挂轴的一般观念形象的本质是损害其供人们观赏装饰的价值。
第三、判断如果将该法律词语解释为涵括待决法律事实要素,是否与该法律词语的一般观念形象的本质相一致。在上述案件中,案一中被告“将水闸门打开将鲤鱼放跑”的行为与伤害动物(鱼)的一般观念形象的本质并不一致,因为将鲤鱼放跑并一定伤害其生理健康或致其死亡。案二中被告在饮食器中便尿事实上或者感情上已使这些饮食器处于不能象原来的目的上再供使用的状态,因而与损坏饮食器一般观念形象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案三被告的行为与撕毁挂轴在使挂轴价值受损上具有一致的本质。
当然,在实践操作中扩张解释与类推解释在有些情况下显得比较难以区分,但这并不意味着在理论上对两者区分没有意义。毕竟理论上的抽象的区分能够为实践操作提供某种指导,并且在某些典型案例中确能对两者加以区分。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扩张解释与类推解释有着截然不同的思维思路,这在权力与权利紧张关系激化的场合,极有可能形成实质上的差异表现出来 ”。此外,将两者在理论上加以区分,强化了刑法解释必须有一定界限的观念,在观念上保障了罪刑法定主义的牢固地位。
注释:(略)
参 考 文 献
一、中国学者著作:
1、 储槐植:《刑事一体化与刑法关系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2、 徐国栋:《民法基本原则解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3、 宗建文:《刑法机制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年版。
4、 陈兴良:《刑法的人性基础》,方正出版社,1999年版。
5、 张明楷:《刑法的基础观念》,中国检察出版社1995年版。
6、 董 嗥:《司法解释论》,中国政法部门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7、 李希慧:《刑法解释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8、 张志铭:《法律解释操作分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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