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浅论/李健(6)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建立还需要理论的进一步完善和实践的继续探索,但是,建立这一制度已经迫在眉睫,刻不容缓。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工作者,渴望这一天早日来临,因为这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需要,更是人民群众的需要。
作者单位: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检察院
【注释】
①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第154页
②李士英主编:《当代中国的检察制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555-556页
③列宁《列宁全集》第33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25-328页
④⑤转引雷霆《民行执行检察监督旨在支持、纠错与共进》,《检察日报》2007年10月12日
⑥转引廖荣辉《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制度价值》
⑦⑧谢红叶《地方人大可以作出专项决定》,《检察日报》2007年12月3日
⑨高斌 马远琼 陈俊华 廖荣辉 徐启荣《“番禺模式”破解民事执行监督难题》,《检察日报》2007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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