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谢维雁(16)
⑤ 参见陶鹤山著:《市民群体与制度创新——对中国现代化主体的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5页。
⑥ 已有学者对“宪法是公法”的观念表示了异议。如:孙笑侠先生认为,宪法“既不是私法,也不属于公法”,“宪法是公法的传统观念应当给予否定”。(孙笑侠著:《法的现象与观念》,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05页)童之伟先生认为,“宪法应当是与私法、公法对称的一个单独的类型,即根本法”。(童之伟著:《法权与宪政》,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8页注释①)
⑦ 参见前引[24],易继明将其论文的题目便确定为《将私法作为一个整体的学问》。
⑧ 参见周叶中主编:《宪法》,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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