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作人选任不当与承揽人过错构成共同侵权应连带赔偿/戚谦(4)
注释:
[1] 作者:戚谦,开物律师集团(郑州)事务所律师。
[2]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
本案案号:(2009)金民一初字第908号,(2010)郑民一终字第406号
案例编写人:开物律师集团(郑州)事务所 戚谦
【戚谦,开物律师集团(郑州)事务所律师,商都法律网www.shangdufalv.com首席律师;服务专线:13837159892,E-mail:qqlawyer@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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