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全文
浅谈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韩召峰(2)
民事诉讼中的辩论原则,与刑事诉讼中的辩论不同:第一,辩论原则是建立在当事人双方诉讼地位平等的基础上;而辩论原则是建立在诉权与辩护权分立的基础上,公诉人和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是不同的,前者代表国家行使追诉权,后者则是牌被审判的地位。第二,辩论原则的内容广泛,当事人可就各种问题进行辩论;刑事诉讼的被告人只能就自己是否犯罪和罪行轻重进行辩护。第三,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可以提起反诉;而刑事诉讼的被告人始终处于受审地位,不能对公诉人提起反诉。



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 韩召峰


总共2页     [1]   2  
上一页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