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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林匹克域名的法律对策/程云(3)


4.严重侵害了奥林匹克权利人的知识产权

奥林匹克权利人所有的的标识 “OLYMPIC” 和“BEIJING2008”等,经过奥林匹克权利人多年的精心培育,已经形成法律意义上的驰名商标权、特殊标志权和重大商誉权等知识产权。实践证明,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奥林匹克运动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支柱。上述恶意抢注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奥林匹克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并直接威胁到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成功举办。

5.奥林匹克权利人将蒙受直接的经济损失

域名抢注者抢注域名的目的之一是为了向奥林匹克权利人出售、出租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域名,以谋取巨额不当利益,这将给奥林匹克权利人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

三、域名争议解决机制简述

由于国际域名的最终管理权在美国,美国以外的国家所属法院就国际域名归属的判决均存在能否有效执行的问题。这也是国际域名恶意抢注如此猖獗的重要原因。

鉴于域名纠纷的全球性、网络性及司法救济的缺陷,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与国际域名管理组织(ICANN)于1999年12月共同推出了强制性域名争议解决机制,有效地保护了在先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利。该仲裁机制具有应用的广泛性、仲裁的公正性、管辖的强制性、仲裁的快捷性、执行的高效性等明显优势。在已经裁决的5000多件案件中,仲裁庭基本都支持了在先知识产权人的要求,裁决将被抢注的域名转让回在先知识产权人,并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执行。

事实上,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及其他奥林匹克权利人就成功利用上述机制夺回了被恶意抢注的域名。

值得特别说明的是,经ICANN授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合作成立了“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ADNDRC)为全球第四家、亚洲第一家的国际通用顶级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并已于2002年2月份正式开始对外受理案件。这无疑为包括中国奥林匹克权利人在内的亚洲乃至全球的饱受域名抢注之苦的在先权利人提供了新的选择。


四、国外有关奥林匹克域名法律保护的成功经验

国外各有关组织在数年的实践中,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奥林匹克域名战略,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他们的基本做法:一是将有关商标商号和域名通盘考虑,使用统一的识别符,以实现网络时代的企业识别系统(CIS)的整合。二是首选国际通用顶级域名,这不仅显得大气简洁,而且可彰显奥林匹克运动的全球化理念。三是强化域名的防御性注册,以防范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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