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收费有没有标准? 如何监管房屋中介?/蔡英杰(4)
2 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 水、电、煤、电话、有线电视等过户和结算手续等。 200元 200元
3 代办贷款 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办理房地产抵押贷款及登记手续。 400元 -
4 单独办理产权过户 双方当事人过户手续资料收集、报告、确认、确权时间约定,代收代付应由客户支付的税、费,完成所有交易过户、户口迁移、房屋入住手续。 300元 -
值得称赞的是,上海市文件更加详尽和具有可操作性,对于房屋中介的监管也更加到位,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
1、房屋中介接受委托提供买卖中介服务并收取中介费后,不得就同一房产交易再收取咨询费。
2、房屋中介办完产权过户、户口迁移等手续后,方可向委托方收取中介费,且中介费原则上由买卖双方平均分摊,买卖双方也可书面约定中介费分摊办法。
3、最关键一点,中介费收费标准在一定大程度上低于国家标准,基本上统一为2%。不过,在基本服务项目以内,提供特殊优质服务的房屋中介,经市物价局会同市房地资源局审核同意,可适当突破收费标准上限,在基本服务项目以外增加延伸服务项目的房屋中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须向市物价局备案。
根据《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7号),因房屋中介人员过失,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所在中介服务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在实践中,房屋经纪人违规承诺、伪造文件帮助当事人贷款、伪造当事人签名等等现象极为常见。如果发生上述事项,当事人务必保留相应的证据,书面文件或录音录像等,以便在遭受损失时向房屋中介主张赔偿责任。
在2008年的时候,有消息称发改委拟降房产中介收费标准,不过相关的中央层面政策一直没有出台,各地结合区域情况有对房屋中介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的,如合肥等地。
作者;蔡英杰
工作单位:北京市闻泽律师事务所
联系方式:010—58695236;1352010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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