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泉点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三)》/孙斌(5)
用人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又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兰泉点评:
解决了对终局裁决劳动者申请执行,用人单位同时申请撤销应如何处理的问题。但同时有一个问题没有明确:即人民法院在下达中止裁定后又恢复执行阶段,执行标的双倍利息是否连续计算?
作者: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 孙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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