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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证件权益法律保护问题研究/朱士利(4)
  2、本公司聘任的管理人占有本公司证件,侵害公司证件权益的情况在实践中亦存在;基于公司聘任的管理人一般不享有公司股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一般侵权案件处理,尚不存在很大的争议。
  3、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侵害公司证件权益,如果确定了侵权人确实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则在一般意义上讲,侵权即无从谈起;该类情况在实际案例中较少。

  三、公司证件权益受到损害所侵害的主体;
  (一)公司所有者(股东)权益;
  公司对其所有的公司证件失去支配权,造成公司运营的的不便和损失所侵害的直接主体即公司所有者即公司股东。
  (二)公司职工权益;
  如果公司证件权益导致公司丧失商机、无法运营并导致严重亏损,那么必然导致公司的财政危机,将直接导致公司职工的工作权益,不可避免的出现怠工、无法兑现工资、报酬,损害公司职工的权益。
  (三)国家、社会利益;
  公司作为国家社会中广泛存在的一类组织成员,公司的经营状态和发展趋向从大的方面讲与国家和社会利益是一致的,如果公司证件权益受到侵害导致公司经营困难、发生重大财务危机,不但影响到国家的正常税收,还会给国家带来包括再就业压力在内的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无形中大大增加了社会负担,损害了国家、社会利益。

  四、公司证件权益保护的客观性和必然性;
  (一)公司证件权益保护的客观性
  公司证件权益系一项客观存在的权益,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公司证件权益保护缺失将严重影响到公司的经营发展,国家和社会应当对公司证件权益给予客观上的法律保障。
  (二)公司证件权益保护的必然性
  公司证件权益纠纷涉及公司所有者、股东权益,公司职工权益,国家、社会利益。在一定意义上讲保  护公司证件权益即是保障合法有序的公司经营活动,保障公司经济能力获得稳定发展,故国家对公司证件权益的保护具有必然性。

  五、我国公司证件权益保护的法律现状;
  (一)公司证件权益保护的法律现状;
  我国新《公司法》尚未明确提出 “公司证件”权益的概念,关于公司证件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尚无直接性规定。公司证件权益保护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民法通则》中关于侵权的有关规定,在公司证件权益保护方面基本没有完整的规程和直接规定,基于缺乏系统和直接的法律规定,涉及相当部分的公司证件权益损害纠纷无法得到有效解决。
  (二)有关公司证件权益保护的理论研究和实践;
  公司证件权益保护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在我国目前尚未有较为深入的研究成果,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公司作为一中经营组织日益成为国家和社会最为广泛的经济组织细胞类型之一,涉及公司证件权益损害方面的问题亦日益突出。公司证件权益保护是当前法学理论界急需探讨的问题,基于该类问题的特殊性,应当积极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为将来的立法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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