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犯罪构成理论的发展和展望/欧锦雄(11)
[key words] New China, theory of criminal constitutive elements, dominant, traditional, the Soviet Union, Germany, Japan, development, prospect.
(作者简介:欧锦雄,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广西民族大学刑法学硕士生导师。)
注释:
①陈兴良:《刑法知识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9月第1版,第40页。
②参见何秉松,科米萨罗夫、科罗别耶夫主编:《中国与俄罗斯犯罪构成理论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10月第1版,第228页。
③参见何秉松,科米萨罗夫、科罗别耶夫主编:《中国与俄罗斯犯罪构成理论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10月第1版,第228页。
④参见何秉松,科米萨罗夫、科罗别耶夫主编:《中国与俄罗斯犯罪构成理论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10月第1版,第230页。
⑤转引陈兴良著:《刑法知识论》代序,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9月第1版,原著孟沙金主编《苏联刑法总则》(下册),彭仲文译,上海大东书局,1950版第315页。
⑥何秉松:《犯罪构成系统论》,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年5月第1版,第46页。
⑦参见高铭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和诞生》法律出版社,1981年7月第1版,第2-3页。
⑧参见高铭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和诞生》法律出版社,1981年7月第1版,第3-4页。
⑨参见何秉松,科米萨罗夫、科罗别耶夫主编:《中国与俄罗斯犯罪构成理论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10月第1版,第230-231页。
⑩参见陈兴良:《刑法知识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9月第1版,第42页。
○11白雪峰:《犯罪客体不是犯罪构成要件》、《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4期,第82-83页。
○12胡学相:《要件挑送原则与犯罪主体》《政治与法律》1988年第4期,第17-20页。
○13杨兴培:《犯罪构成的反思与重构》(上)《政治论坛》1999年第1期,第47-54页。
○14何秉松:《犯罪构成系统论》,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年5月第1版。
○15陈兴良主编:《刑法学》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2005年3月第1版,第48-52页。
○16赖早兴:《英美法系国家犯罪构成要件的辨正及其启示》《法商研究》2007年第4期,第1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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