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视角下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研究/刘国良(11)
执法一线人员在熟悉法律条文基础上,娴熟运用法律思维,把握执法人性化、构筑多边认同、执法积极,切实把法律精髓、要义贯彻至实务工作中去。在这一点上,不妨借鉴二千六百多年前的管仲说出一段话,该段话犹如黄钟大吕,至今不丧失其先进性。“治国无法,则民朋党而下比,饰巧以成其私。法制有常,则民不散而上合,竭情以纳其忠。”[15],讲的是治国而无法制,人民就会搞帮派而在下面互相勾结,虚伪巧诈以满足个人的私欲。如法制行之有素,人民就团结而能够靠拢国家,全心全意贡献其忠诚。作为现代法治作为形式化的技术和规则的总和,我们身居其中,执法理念、实践的传承任重而道远,法治的美好愿景于现代人而言,还存在着“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的空间,我们有幸见证,并穿插着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或积极、或消极。
结束语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居高不下并不是偶然的,是有着历史与现实、人文与体制纠葛的复杂原因,是一些长期沉积问题的恶化与暴露,也是我们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副产品,必然要面对的社会问题。同时,也要认识到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如何标本兼治,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老话题。
“不法古,不修今”,古与今,现实与历史是制定法律、政策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拿到实践来讲,不要效法古代,也不要拘守既成现实,一切从时代进步的需要出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解决机制必须要结合我们经济改革这一背景,是一个动态实然机制,具体到其中的每位人员,都是一主观能动的载体。
参考文献:
[1]皮纯协,潘祜周,王英昌,中外监察制度简史[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1:25。
[2]王亚美,中国信访制度研究[D],山西大学2006届法学硕士论文。
[3]刁杰成,人民信访史略[M],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6:25。
[4]刘絮、聂玉春,《信访工作手册》,高等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P26页。
[5][美]埃尔斯特*宪政与民主:理性与社会变迁研究[M]*潘勤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97:114
[6]参见应星:《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北京三联书店,2001年版。
[7]同上。
[8]汤唯,孙季萍,法律监督论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18。
[9]孙万胜:《司法制度的理性之径》,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P84。
[10][日]滋贺秀三:《明清时期的民事审判与民事契约》,中译本,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P24。
总共12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