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及其维权方法/章建国(7)
(4)请求处理或者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请求环保局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起诉。也可以直接起诉。
(5)诉讼时效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知道收到污染损害之日起计算。
五、环境污染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 环境污染者承担的民事责任是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
2、行政责任 环境保护部门可以根据环境污染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对责任人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
3、刑事责任 违反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章建国律师(安徽景旺律师事务所)
总共7页
[1] [2] [3] [4] [5] [6] 7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