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完善/黄卫(8)
①政府。财政拨款是医疗救助资金的主要来源之一。从我国目前对弱势群体救助的实际来看,公共财政虽然在其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预算不足、资金短缺等因素严重影响了其功能的发挥,难以从根本上消除医疗机构的后顾之忧。因此,要进一步加大政府的财政支持力度,在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在弱势群体医疗救助中筹资比例的同时,要求中央及各级政府要正确认识自身在弱势群体医疗救助中所应承担的主导作用,切实把解决弱势群体的医疗救治,维护其生命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
②医院。医院是为弱势群体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同时也应该成为重要的筹资机构。尤其是公立医院,其创办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维护人民的健康和社会的稳定。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公立医院不仅仅可以享受国家的财政补贴,而且还可以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免税的优惠待遇。因此,公立医院更应该积极承担起弱势群体医疗救助的职责。笔者认为。医院对弱势群体医疗救助的筹资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实现,既可以直接出资筹集医疗救助基金,也可以通过义务救治一定数量的弱势群体来间接实现。
③社会。中华民族素有同舟共济的优良传统,“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朴素思想为政府利用社会力量参与无主病人医疗救助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提供了道德上的可行性。有限政府意识的树立,有利于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发挥各种社会主体的积极作用。政府要通过有效手段调动个人、企业、非政府组织的积极性,发掘社会中的各种潜在筹资主体,使他们聚集成弱势群体医疗救助中不可忽视的强大力量。
(2)筹资手段多样化
目前我国社会救助的筹资手段主要有政府财政拨款、发行福利彩票、慈善募捐等,加大福利彩票的发行力度,将其收益的一部分用于解决弱势群体的医疗难题,是筹集无主病人医疗救助济金的一条切实可行的途径;慈善募捐一般是人们出于同情心而自发组织的,也是社会救助中社会力量发挥作用的常见而有效的方法。除此之外,弱势群体医疗救助专项基金的筹集还可以采用其他灵活多样的筹资手段,如银行可以提供低息甚至无息贷款,广泛发动各种企业为弱势群体医疗救助献爱心,引导有条件的组织如文艺团体、影视明星等进行慈善义演、拍卖,争取国际社会的资助和捐款等。
2.加强立法建设,建立救助政策保障机制
(1)提供立法保障
法律的最终目的不仅仅是约束人们的行为,其根本意义在于维护人们的权利。缺少了法律的保障,弱势群体医疗救助就如同无本之木、无源之水,难以得到持续发展。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有义务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但是在如何保护等方面却缺乏具体的法律规定,尤其是在弱势群体医疗救助领域更是缺少相关法律支持。因此,立法机关应该尽快制定相应法律,用法律约束和规范各相关部门的行为,为保护弱势群体的生命健康权提供强有力的法律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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