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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民事行为的分类/王海宏(2)
五、生产行为、死因行为
根据民事行为单独行为是的发生是在行为人生产还是死后,可以把民事行为区分为生前行为和死因行为。
六、负担行为、处分行为
以法律为的内容为标准,可以将法律行为区分为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
七、有因行为、无因行为
在财产给予行为中,以法律与其原因的关系为标准,可以把法律行为区分为有因行为和无因行为。
北安市人民法院 王海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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