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真假印章印文/张在祯(7)
需要注意的是,鉴定部门及其指定的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对此,当事人应当予以必要的配合。
(二)印文的司法鉴定机构
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具有鉴定资格,经过有鉴定管辖权的国家机关依法批准而设置的行使鉴定执行权,承担鉴定任务的专业机构,是法定鉴定机构。目前,我国尚未颁布统一的司法鉴定法,司法鉴定体制正处于改革过程中。我国现行的司法鉴定机构主要有三种组织形式:
1、部门鉴定机构,主要指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设立的与侦察、检察、审判职能相适应的鉴定机构,基本上分为中央、省市、地市、区县四级。其中,国家安全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的技术局或技术处等专门鉴定机构,还复核省市级鉴定部门呈送的疑难案件。而区县级鉴定部门多数只有初步鉴定权,其鉴定结论须经上一级鉴定部门复核才能生效。
2、司法鉴定委员会,是一种打破部门界限,由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为纽带的横向联合组织,其组织形式有国家鉴定委员会和地方鉴定委员会,这种组织形式正处于探索阶段。
3、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主要是指鉴定科研机构和拥有较强鉴定技术力量与设备的高等院校设置的鉴定服务机构。如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华东政法学院司法鉴定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中国人民大学物证技术鉴定中心、北京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西北政法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等就是负责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的司法部首期批准的8家司法鉴定机构,主要任务是研究、开发、推广新技术,接受司法机关和社会各界委托,开展鉴定业务和鉴定咨询。
(三)验鉴印文的具体方法
鉴别印文的真伪,除了可疑印文的伪造特点明显,可以确定为伪造的外,一般需将可疑印文与真印文即样本印文进行比较检验,根据印文特征的总和是否相同,来确定可疑印文是否真假印文。在司法实践中,有的法官竟然以两各印文相同的方面太多为由,就认定可疑印文是真的,实在是荒唐。在印文鉴定实务中,印文特征是鉴别印文真伪的主要依据。在验印或鉴定印文时首先要对比印文的规格性特征,若印文的规格性特征基本相符时,再对比印文的细节性特征是否相符。送检前,要了解案情,明确鉴定要求,了解真印文样本的搜集方法、印章质料、启用时间、使用和保管情况,在鉴定过程中,密切配合鉴定人员工作,提供充分完善的送检材料。
鉴别印文真伪的具体方法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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