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全文
农村征地社会矛盾与法律监管对策研究/闫凤翥(7)
  第二、加强上级司法机关对下级司法机关的监督。进入法院的土地补偿分配纠纷一般都是相当复杂的纠纷。在各种因素的作用下,基层法院对于纠纷的审判,时常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特别是审判不公的问题。为此,我国的诉讼法设立了上级司法机关对下级司法机关的监督制度,在强大的上级监督下,基层法院对于土地补偿分配纠纷的处理,就有较大的可能避免不公正的判决。

参考文献:
[1] 杨仁厚:《完善土地征用法制,保证和谐社会构建》。
[2]《对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意见》。
[3] 樊城锋:《金华市城市化进程中土地征用和补偿问题的调查报告》。
[4]《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人民法院对农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分配纠纷是否受理的答复》,2001年7月9日,法研(2001)51号


文/闫凤翥 国务院经济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 河北冀港律师事务所 主任

总共7页     [1]   [2]   [3]   [4]   [5]   [6]   7  
上一页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