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国企改制成果分享中的股权激励/钱贵(2)
一、股权激励制度的主要理论基础
(一)利益相关者理论
利益相关者理论(Stakeholder Theory)萌芽于 20世纪60年代初期,该理论认为企业是利益相关者参与的一系列契约的联结,是不同要素提供者之间组成的一个系统,布莱尔认为“企业不是股东们实物资产的集合,而是一种具有治理所有在企业创造财富活动中作了专业化投资的主体的相互关系功能的法律框架结构。”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核心观点是:任何一个企业都有许多利益相关者,他们都对公司进行了专用性投资(如股东和债权人投入财务资源,经理人员和工人投入人力资源,供应商和消费者投入关系资源,社会公众投入社会公共资源)并承担由此所带来的风险,企业的目标不是为了追求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而是为其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创造财富和价值,利益相关者基于其对企业的专用性投资而享有企业所有权。
(二)委托-代理理论
代理问题是伴随着19世纪以后的经理革命产生而来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两权分离”使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产生了委托-代理关系,股东作为委托人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管理和日常经营事务,而是委托经理代为管理。由于委托人(股东)和代理人(经理)目标利益的不一致、掌控信息的不对称性和承担利益风险的不对等,便出现了所谓的“代理问题”,“代理问题指的是企业经理人员作为委托人(所有者)的代理人对企业行使经营管理权时,有意或无意侵害资产所有者利益的问题。”委托—代理理论认为,为了避免经理的“道德风险”行为,降低代理成本,应该将企业的剩余索取权部分让渡给经理,使代理人与委托人的利益趋向一致,“委托人可以通过对代理人进行适当的激励,以及通过承担用来约束代理人越轨活动的监督费用,以限制其利益偏差。”最优的契约安排就是让代理人参与企业剩余权的分享,在享受产权收益的同时承担企业的部份风险,以激励其朝着有利于委托人的方向努力。
(三)双因素经济论
1986年,被称为“职工持股计划之父”的美国经济学家、律师路易斯•凯尔索与其夫人合作出版的《民主与经济力量》一书中,正式提出了“双因素经济论”的概念,而凯尔索的双因素经济思想则早在其与人合作的著作《资本家宣言:怎样用借来的钱使8000万工人变成资本家》(1956年)、《两要素论》(1957年)和《新资本主义》(1961年)中就有所体现。按照他的理论,生产要素只有两种:资本与劳动。财富是由双因素,即资本和劳动共同创造的,因而也理所当然的由这两个因素的所有者共同分配。凯尔索认为,“人类社会需要一种既能鼓励公平又能促进增长的制度,这种制度使任何人都可以获得两种收入,即资本的收入和劳动的收入,能激发人民的创造性和责任感。”凯尔索不仅提出并发展了“双因素经济”理论,还将该理论付诸实践。他在这基础上提出了职工持股计划,成立了“职工持股计划发展中心”,并创办了一家投资银行,专门支持职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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