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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当事人低龄化情况分析/李娜(3)
  6、加强诉讼调解。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全程调解,以调促和。调解方法上,加强社会主义婚姻观的宣传,注重情理法间的融合与平衡,只要有一线和解可能,不能急于下判,促使其冷静思考、审慎对待。对只顾个人享受,均不扶养子女、不履行对家庭和社会义务的,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的,要依法予以法律制裁和道德谴责。
   “家和万事兴,家齐国安宁”。 这就是说,一家和,天下和;一家不和,四邻不安。家庭是社会的缩影,家庭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幸福,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健康、稳定,只有家庭和谐,整个社会才会和谐。


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 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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