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全文
法官思维的规则和原则/胡波(6)
  3、个案平衡符合正确的价值取向
  法官作出的裁判结果即司法的结果,每一个司法结果都是对个案的平衡,平衡的程度决定公正的程度;每一个司法结果都体现一种价值取向:或正义优于自由、或自由优于秩序、或法主德辅、或德法并重……实现个案的公正仅为司法的初级层次的功能,司法深层次的功能是“以价值取向教育和指引社会成员的行为”。从这个意愿上讲,个案平衡应当符合正确的价值取向。
  可见,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法律制度,决定了我国法官的思维在横向上的多要素考量和纵向上的多逻辑性特征,法官仅具有正确的法律思维不足以正确处理案件。胜任人民法官,不仅应当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正确的法律思维和法律推理能力,还应当具备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正确的政治思维、科学的经济考量和正确的经济思维。

论文独创性申明
作者郑重申明:所呈交的论文是我进行研究取得的成果。尽我们所知,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的地方外,本文不包括他人已发表或撰写的研究成果。
特此申明
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 胡波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注释】:
①张建伟著《现代司法理念与法官思维方式》,载《中国论文下载中心》,网址:www.studa.net,2010年9月1o日访问。
②张建伟著《现代司法理念与法官思维方式》,载《中国论文下载中心》,网址:www.studa.net,2010年9月1o日访问。
③《百度百科•百科名片》,baike.baidu.com,2010年9月12日访问。
④毛泽东著:《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68页。
⑤郑成良:《法治理念与法律思维》,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0年第4期,第7页。 

⑥[德]加达默尔:《真理与方法》(上卷),洪汉鼎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年版,第393页。

⑦⑧⑨⑩郑成良:《 “法律思维的基本规则”讲座纪要》,载《雅典学园》,网址:www.yadian.cc,2010年9月10日访问。



总共6页     [1]   [2]   [3]   [4]   [5]   6  
上一页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