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全文
侵占罪若干问题研究/李秉勇(25)
【32】 见赵琛 刑法分则实用(下册) 台湾:梅川印刷有限公司,1979,第879页。
【33】 关于侵犯财产犯罪对象的财物是否必须具有经济价值,理论界有争议,有的学者认为,该财物本身即使不具有客观的经济价值,但所有人、占有人认为它有价值,刑法就应保护;而另外的学者认为,只有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财物,才能成为财产罪的侵害对象。主要观点可见张明楷 刑法学(下) 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第759页; 赵秉志主编 侵犯财产罪研究 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第318—319页; 刘明祥 论侵犯财产罪的对象 法律科学,1999(6),第106页;王仲兴 新刑法典导论 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98,第418页。
【34】 褚剑鸿 刑法分则释论(下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90,第1193页。
【35】、【36】 详细论述可见陈朴生 论不特定物之侵占 载于蔡墩铭主编 刑法分则论文选辑(下),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84,第780—782页。
【37】 林山田 刑法特论(上) 台湾: 三民书局股份有限公司出版,1978,第298页。
【38】 褚剑鸿 刑法分则释论(下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90,第1200页 。
【39】 储槐植,梁根林 贪污罪论要,中国法学,1998(4),第82页。
【40】 关于刑法领域私营企业法律地位问题,学者们对现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挪用公款的解释有较大意见,详细内容见游伟、杨利敏 私有企业刑法地位之研究,田宏杰 挪用公款罪司法解释评析,以上两篇文章均见陈兴良主编 刑事法判解(第一卷),第157—181页。
【41】 关于企业分类,笔者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应按其所有制性质区别对待,应按民事法律中关于法人的制度给予同等的地位,这一点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下发《关于企业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后更应如此,该意见规定以后公司登记不再核定经济性质,有关公司经济性质的划分,只作为统计的依据。
【42】胡驰主编 适用新刑法定罪量刑手册 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8,第75页。
【43】 陈兴良 侵占罪研究 刑事法判解(第二卷),第28页。
【44】 邓斌 侵占罪几个问题的探讨 法制与社会发展(长春),1999(4),95页。


总共28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上一页     下一页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