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简易程序研究/马慧勇(8)
[20] 陈瑞华提出中国刑诉讼法改革的理想模式应当是“参与模式”。所谓参与模式是指控辩双方与法官在遵循合理的诉讼职能的前提下,以适当的方式积极的参与法庭审判过程,从不同角度实现诉讼行为,从而共同制作法庭裁判的程序模式。参见陈瑞华《刑事审判原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35-356页。
[21] 耿景仪.刑事简易程序的适用及问题研究.诉讼法学.第一卷.法律出版社.1998年.
作者简介:马慧勇,男,军人,E-Mail:31233663@sina.com.
说明:本文发表在《中国刑事法杂志》2001年第6期。
总共8页
[1] [2] [3] [4] [5] [6] [7] 8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