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历史进程/唐青林(3)
值得关注的是,我国将制定全面的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根据公布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商业秘密保护法》已经列入“研究起草、成熟时安排审议”的立法规划,提请审议机关或起草单位为国务院法制办。可以相信,随着《商业秘密保护法》的制定和颁布,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法律层级将更高、相关规定将更加权威、细致。这将有利于企业保护商业秘密、更好地利用商业秘密发展企业。当然,也将有利于防止一些不良的企业,利用“保护商业秘密”的幌子,借助司法机关尤其是利用刑事侦查机关的力量,打击正当经营的竞争对手。
编者注:本文摘自北京市安中律师事务所唐青林律师主编的《中国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百案类评》(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唐青林律师近年来办理了大量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案件,为多起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提供辩护,在商业秘密法律领域积累了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欢迎切磋交流,邮箱:lawyer3721@163.com,电话:13910169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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