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方式、调结构与经济犯罪防范、治理中边缘化问题探析/刘国良(8)
实务中说谎需要相当程度的技术水准,说谎的人会受限于他必须知悉何为法律真相的客观条件,因此他无可避免地必须关心案件事实真假。为了编造谎言,他必须以自己知道什么才是真相为前提。并且为了编造出可信的谎言,他必须在真实的指引下,设计他的假话。相较于说谎者所受到的束缚而言,扯淡的人有着更多的自由,当然,这并不必然意味着扯淡比说谎容易。但比起说谎,扯淡这种行为模式,不需要撒谎那么多分析和深思熟虑。它更开阔、更独立,有更多机会即兴表演、渲染和想象。
总之,当形势需要人们去讲他自己都不知所云的话的时候,扯淡即不可避免。当对法律事件的把握一知半解的时候,但还要对其进行指点迷津、施以决策,有责任或机会,针对该法律问题去认知、执行、实施超过了对该经济法律问题的把握时,他就开始从各种角度扯淡。就执法影响效力而言,扯淡远比说谎更严重,是案件“真实”的更大敌人,扯淡的危害在于“这种‘反真相’的信条渐渐蚕食掉我们的信息,让我们不再相信可以通过正直的努力去取得证据,来判断案件真假,甚至无法理解客观探索这一概念” 。给社会变革形势形成硬伤害,因为扯淡的人既不关心何者为正义、何者为非正义,只在乎自身利益,更何况执法办案本身,就是还原法律事件本身的面目,即经济犯罪是如何造成的,进而让犯罪人员受到应用的惩罚。
五、经济犯罪防范、治理实务与转方式、调结构现实博弈中的对策
转方式、调结构所带来新的事件和新的情况,无不具有新的性质特点。我们结合执法实际应当随时随地地捕捉新的物质信息,结合我们的具体需要创立与之对应的理想目标,从而创造出某种问题的解决方法。任何特殊的事件都无不具有特殊的性质,只要我们因势利导,就可发挥它的特殊作用。人们常见的事件,往往隐藏着我们不常利用的性质。巧妙地利用人们不常利用的性质,往往能够奇妙地创造奇特的办法。转方式、调结构的现实为我们提供新的才华施展空间,我们亦需当仁不让,善于辨析事件的具体性质,善于将若干事件的内在联系纳入广阔的需求领域进行横纵追思,科学组合。
(一)“三本观念”是宏观经侦队伍在社会转方式、调结构大环境下的实然选择
①以党为本。这是公安机关自身的性质、特点和所担负的职责、任务所决定的。坚持党的执法理念,牢固树立党领导的执法理念,是党的先进性和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历史地位决定的,也是公安工作肩负的重大政治和社会使命决定的。实务中坚持以党为本,是广大经侦民警现实行为的有源之水,有本之木,催生其最大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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