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职务经济犯罪的类型点及特/张红圈(2)
4、从案犯年龄来看,呈现多层次化。与政府及其他国有单位一样呈现“59岁”、“26岁”、“39岁”现象。
“59岁现象”具有五个特点:一是犯罪者都临近退休或离休,或者是在退居二线之前。二是犯罪人大都经过长期从政考验,大部分属于中、高级官员,有的级别相当高。三是这些干部在长期工作中总是"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大多数人一生清廉,没有给自己捞到什么好处。四是主要是受贿、挪用、贪污。五是心理不平衡。认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还想拥有通过金钱换回权势的“感觉”。
“39岁现象”有四个特点:一是犯罪人主要60年代初出生,80年代末开始走上领导岗位。二是大部分发生在中层干部中间。三是以行贿为主,表现为买官卖官,为保证获取官位,尽其所能以钱换权。四是买官得到官位后变本加厉受贿、贪污,捞回投资成本。造成“39岁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干部选拨、任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5、从犯罪主观方面来看,受贿从“被动”走向“主动”。在计划经济时代,国企人员犯受贿罪多是被动受贿或被“拉下水”的,行为过程表现为“半推半就”,一边推辞,一边接受的特点,而现在多表现为主动性,他们不惜牺牲、损害企业利益同行贿人进行权钱交易,认为“不捞白不捞,捞了也白捞,过去没捞,现在抓紧捞”。
6、从犯罪形态看,企业负责人相互勾结,“窝案”、“窜案”多。往往是“一查一窝,一挖一串”。一些企业负责人之间相互勾结,共同作案,不再是“单兵作战”的个人,而是“利益均沾”的集合体。这一趋势主要表现在亲友集体职务经济犯罪、管理层集体职务经济犯罪及单位职务经济犯罪:
亲友集体职务经济犯罪。此种腐败以权力为基础,以金钱为目标,往往是家庭成员多人参与,成为腐败现象中的一个独特现象。另外色情腐败也很难严重。
7、犯罪动机从享乐型、满足生活资料型向投资营利型转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犯罪分子看到企业经营能长期获取大量的利润,因此作案的目的不只限于满足一时的消费和占有,作案对象也不仅限于钱和物,而出现了由生活资料的占有向生产资料的占有转化,从财物的积累向资本的积累转化,通过资本运营使钱生钱,以满足未来更高的需求。
8、从犯罪手段看,出现公开性与隐蔽性并存,智能化、多样化犯罪与鲁莽型、法盲型犯罪并存的多极现象。
9、携款潜逃较多,特别是外逃疑犯人数不断攀升。 “捞了就跑,跑了就了。”最近几年,国内以及某些外派机构官员腐败犯罪后,为逃避打击,往往携卷巨款潜逃海外,海外追逃,也因此成为我国反腐败斗争的一个重要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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