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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党国体制”的发展与省思/熊利民(15)
  [19]胡汉民,〈训政大纲提案说明书〉,《胡汉民先生文集》,第3册(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78),页43。有关中央政治会议职权的讨论,还可参考陈之迈,〈国民党的政治委员会〉,《社会科学》,卷1期4,1937;关志钢,〈1927-1937年国民党“中政会”雏议〉,《近代史研究》,1990年期4,页138-153;王奇生,《党员、党权与党争,1924-1949年中国国民党的组织形态》(上海:上海书店,2003),页152-155;王兆刚,《国民党训政体制研究》,第2章,页66-83。
  [20]语出林桂圃,〈中国国民党的中央政治会议〉,《国衡》半月刊,卷1期12,1936年10月。
  [21]俄苏维埃政权初建,布尔什维克党与政权的执行和决策机构是中央委员会,后因人数膨涨,中央全会变成泛泛的政治讨论会。故从1919年俄共(布)八大始建政治局,使决策权移到人数较少的政治局,其成员最初包括人民委员会正副主席、共产国际主席、陆海军人民委员、真理报主编、俄共中委会书记处书记等。这个机构大小事都管,成为真正意义的最高政府权力机构,即列宁所讲的“寡头政治”。列宁,〈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列宁选集》,卷4(济南:人民出版社,1972),页203。
  [22]胡汉民说:“党部断断不能干预行政,因为干预行政,政府、党部就变成了双重衙门。党部的责任,只在深入民间,去指示人民,领导人民,以辅助政府之所不及!”胡汉民,〈推行地方自治是建设国家的础石〉,1930年1月24日讲,《胡汉民先生全集》,第3册,页609。蒋介石也主张:“党员如对行政不以为然,则当就其意思而忠告之;忠告之不听,则呈其意见于上级党部,而弹劾之;弹劾之无效,则用中央职权而改组之;而其最要之标准,则党员党部绝不能直接加以干涉,或处置政治。”见〈中国国民党二届五中全会会议纪录〉,铅印本,页163。
  [23]胡汉民,〈党部在训政时期的责任〉,1930年3月3日在立法院讲,《胡汉民先生全集》,第3册,页185-186。
  [24]参见张超,〈国民党虚领下的南京蒋介石政权,1927-1937〉,《武汉大学学报》,卷58期3,2005年5月,页319-325。
  [25]胡汉民,〈党治的政府〉,1928年12月1日讲,《胡汉民先生文集》,第3册,页400-401。
  [26]地方党组织,1931年省市党部7处,1935年13省市有党部;基层更差,河南1937年有四分之一的县没有县党部,湖南1934年12月只有半数的县有县党部。下层党部进行“教”的工作,变成唱高调、喊口号、贴标语的衙门,见〈对于以前各县党务工作的观感〉,《江苏党务周刊》,期6,1934年5月。1937年国民党中央派张道藩、李庸之等赴贵州发展党务时,为省长周西成逮捕入狱; 云南龙云把持党、政、军、经各方面的权力,人所周知;山西阎锡山于1931年借故施行查封省党部达七年之久,1939年恢复后,仍受严格控制。见张超,〈国民党虚领下的南京蒋介石政权〉;陈明仙,〈我所知道的贵州党务〉,《贵州文史数据选辑》,15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84),页137-144;孙代兴,〈滇军军阀始末简述〉,《西南军阀史研究丛刊》,第1辑(重庆:四川人民出版社,1982),页6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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