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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党国体制”的发展与省思/熊利民(16)
  [27]〈蒋介石日记〉,1938年4月3日,影印本。同年4月1日〈日记〉中说:“本晚大会推余为总裁,惶恐惭愧,明知责任重大,然不敢谦辞也。对总裁责任应当仁不辞,以救国与对外之道已无他法,此为最后一着,实与抗战增加实力不少,而且确定党国重心,无异与敌精神与其策略上一大打击也。”
  [28]战前军委会非常重要,享有与五院平等的地位,但其职能与机构是很有限度的,只有为执行其正常军事职责参议所需的机构。而参谋本部、训练总监部和军事参议院等虽受它监督,却是单独组织,不受其直接辖制,军政部则为行政院的一个部门。但抗战后,军事委员会之下组织了几大行政部门,不仅有军令部、政训部、政治部,而且还有新闻检查局、运输部和重、轻工业部,其机构较之国民政府其它直属机关都庞大。这表明军事委员会已包揽部分行政部门的基本权力,并且,军政部成为一个双重组织,既是军事委员会的一个部门,又是行政院的一个部门。同时军事委员会还有若干直属单位。这样,政府的行政权力受到了军事委员会的剥离,促成了国家权力的逐步集中,尤其是蒋介石个人权力的集中。见刘会军、郑礼丽,〈抗战时期国民党统治权力的核心结构:党政军一体化〉,《中国现代史》(影印资料),2003年2期,页35-39。
[29]王赣愚认为中国在抗战时期党政军三大系统之外,加上一个国防最高委员会,却不能扮演“行政总枢”的角色,原因是参加会议人数过多,议案常涉琐务,发令不能统御全局,见〈关于我们的战时行政〉,《大公报》,副刊,战国15期,1942年3月11日。陈之迈,《中国政府》,第1册,及王世杰、钱端升,《比较宪法》均指出国防最高委员会常会常成联系调和场所而已。据刘维开的研究,国防最高委员会常会1939-1947年间通过1073件决议案,其中以行政方面为多,军事议案很少,党务几乎没有。同时会议的效力反而不如蒋介石自己在官邸主持的非正式党务会谈、党务干部会谈、军事会谈等。見劉維開,〈國防最高委員會的組織與運作〉,收入石島紀之主編,《重慶國民政府の研究》,頁21-36。
  [30]1936年蒋任行政院长兼军委会委员长时,政府的真正实权所在,始终是围绕着蒋委员长转的。何廉曾指出,蒋委员长不仅是行政院的头,军事委员会的头,党的头,如果化成实权来说,他是“万物之首”。见何廉口述,《何廉回忆录》(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88年),页115。
  [31]〈蒋介石日记〉,1938年4月27日,复印件。该日的记载说:“最后决定权不可常用,非万不得已或有多数反对意见时而一用之,若平时共同一致时更不必用矣。领袖处事未定之事应先洽商下问,既定之事则可授意或通告,使之明了意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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