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党国体制”的发展与省思/熊利民(17)
[32]〈改进党务并调整党政关系案〉,1938年4月1日,收入林泉编辑,《中国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史料专辑》(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91),页261-262。
[33]吴铁城语,转引自王贤知,〈抗战期间国民党组织建设与组织发展的几个问题〉,《近代史研究》,1990年期2,页245-246;省级以下的党政关系在实际运作上的问题,可参考《王子壮日记》(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2000),册8,1943-44年部分。党的下层困境的分析,参阅王奇生,前引书,页284-316。
[34]William C. Kirby, “The Nationalist Regime and the Chinese Party-state, 1928-1958”, in Merle Goldman and Andrew Gordon eds., Historical Perspectives on Contemporary East Asia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p.211-237.
[35]戴季陶语,见时希圣编,《戴季陶言行录》(上海:广益书局,1929),页183。
[36]抗战时期国民政府邀请中共周恩来出任军委会政治部副部长,郭沫若出任军委会政治部第三厅厅长;航业巨子卢作孚任交通部次长,救国会七君子之一的章乃器任安徽省粮食厅长均为例子。
[37]中共七参政员,〈我们对于参政会的意见〉,《新华日报》(汉口),1938年7月5日;陈启天意见转引自徐彦,《中华民国政治制度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页186;有关国民参政会之运作,见张玉法,《中国现代政治史论》(台北:东华书局,1988),页223-226。
[38]参见荣晓燕,〈国民党抗战时期政治体制述评〉,《山东大学学报》,2000年期4,页31-35。省市以下战时民意机关的研究仍待开展。
[39]“中华民国宪法”百分之九十以上是依据政协所产生的宪草,政治协商会议中共是参加的。1947年初,制宪国民大会甫结束,蒋介石派张治中赴延安见毛泽东,欲继续和谈,毛以废除中华民国宪法为条件。此后双方以武力相见,1949年1月14日,毛提八条件向国民党逼和,其中第二项即废除中华民国宪法,可见一斑。见蒋匀田,《中国近代史转折点》(香港:友联出版社,1976),页15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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