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示许可与版权的权利限制/赵莉(9)
[7] 孟祥娟:《版权侵权认定》 法律出版社2001年出版,第204页。
[8] 伯尔尼公约在第10条、第10条之2等条款中,对“合理使用”作了一个总的限定,即“必须符合公平惯例”,“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则更明确地把这一限定扩展了,即:出于某些特殊情况而对版权所做的限制,不与作品的正常利用相冲突,也不应不合理地损害权利持有人的合法利益。 引自郑成思:《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出版,第428页。
[9] 刘春田主编:《知识产权法》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出版,第112页。
[10] 郑成思:《知识产权法》 法律出版社1999年出版,第426页。
[11] 许 超:《入世对我国著作权法的影响》 引自郑成思、韩秀成主编:《中国入世知识产权纵横谈》 知识产权出版社2000年出版,第95页。
[12] 郑成思:《知识产权法》 法律出版社1999年出版,第432页。
[13] 许 超:《入世对我国著作权法的影响》 引自郑成思、韩秀成主编:《中国入世知识产权纵横谈》 知识产权出版社2000年出版,第95页。
[14] 郑成思主编:《知识产权文丛(第一卷)》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出版,第364页。
[15] 即根据这一规定,缔约方的版权立法中的限制规定是否合理,根据“三步检验标准”去衡量:任何限制或者例外,第一,必须限于某些特殊情况;第二,不得与受保护的作品或者客体的正常利用相抵触;第三,无论如何不得损害作者的合法权益。引自许 超:《入世对我国著作权法的影响》 引自郑成思、韩秀成主编:《中国入世知识产权纵横谈》 知识产权出版社2000年出版,第95页。
[16] 转引自许 超:《入世对我国著作权法的影响》 引自郑成思、韩秀成主编:《中国入世知识产权纵横谈》 知识产权出版社2000年出版,第95页。
[17] 唐广良:《TRIPS协议对版权保护的特别规定我国入世后面临的版权保护问题》 引自郑成思、韩秀成主编:《中国入世知识产权纵横谈》 知识产权出版社2000年出版,第116页。
[18] 薛 虹:“3步法”原则是衡量在网络环境下设定的权利限制是否适当的一个总的标准。《网络时代的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2000年出版,第155页。
[19] 薛 虹:《网络上版权保护的辨证思考》,http://www.zjt.edu.cn.
[20] 蒋志培:《网络传输权的设定》,引自陈美章、刘江彬主编:〈数字化技术下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出版社2000年出版,第10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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