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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虚假宣传应承担责任——三星电子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律师手记/曾 博律师(4)
几天后,吴某接到武进消协湖塘分会的通知,告知案件已经转到武进消协人民调解委员会,消协将组织四方进行调解。后经过本律师与金太阳电器、三星公司两次面对面沟通,在武进工商局相关领导的主持下,吴某同意了被告提出的原价退货调解协议。至此本案终结。
后注:本案曾被《常州日报》、《常州晚报》、《武进日报》、《武进晚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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