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剥夺了在校实习生的“劳动者”资格/徐勇(6)
维权建议:
基于在司法实践中倾向于:在校实习生实习不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就业,与实习单位未建立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因此笔者对实习生维权提出以下建议:
1、应签署一份比较完善的实习协议。在实习协议中对实习报酬、工作时间、加班报酬、实习过程中发生伤亡的处理及人身意外保险的投保、以及未依约支付实习报酬的违约责任、发生纠纷后的处理等进行明确约定。
2、对于实习单位在实习过程中严重侵犯实习生的行为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
3、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取得毕业证后的实习期视为就业,受劳动法保护。
4、熟悉当地劳动法规,了解当地对实习生实习的保护及发生工伤后的处理;或在出现工伤后咨询律师,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5、遵守相关操作规程,避免违规操作而带来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6、在劳动部门不认定为工伤时,可以提起民事侵权赔偿诉讼,按照一般民事侵权案件处理。
北京市博颢律师事务所 徐勇律师
联系电话:18701686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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