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法律实务手册/覃达艺 律师(19)
30、【误工费】权利人主张误工费的,应当证明其固定收入以及因事故误工导致收入减少具体数额的证明。误工期间应当以医疗机构的证明、医嘱或鉴定机构的结论为依据。
对于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仍有其他固定收入的当事人,其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因事故误工导致该收入减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收入状况及因事故误工导致收入减少具体数额的,可以根据误工期间,并按照本章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标准计算误工费。
第九章 误工费的交强险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赔偿法律指引
作者/来源:覃达艺 律师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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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法网-2008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艺法网-2006 溧阳市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九、2006年7月1日至8月10日期间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由保险公司按《交强险条款》规定的分项限额内承担受害方无过错的赔偿责任。
《交强险条款》中确定的分项限额为:⑴死亡、伤残(应理解为体伤和残疾)赔偿限额为5万元,其中含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支出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以及依照法院判决或调解承担的精神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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