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法律实务手册/覃达艺 律师(46)
误工费中日平均工资的计算方式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2月÷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即日平均工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2月÷21.75天。
2008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1、对无固定收入的农民按照“农林牧”项目中的其他单位进行误工费计算,可能出现农村居民的误工费高于城镇居民(一般以单位证明加上税收证明认定)的情形,这是否合理?
误工费的计算以损失填补为标准,对无固定收入的农民按照“农林牧”项目中的其他单位进行误工费计算是法定计算标准,应当适用。实践中农村居民误工费高于城镇居民情形的出现是现在经济发展、农村开发所导致的,而误工费是当事人因事故所产生的实际损失,故该情形的出现不应影响误工费的计算。
2008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2、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情形,是按照行业标准还是按照全省职工标准计算误工费?若按照行业标准,需细分到什么程度?
对于“无固定收入”情形下误工费的计算标准依照原告主张而定,若原告主张按照行业标准且该行业标准有明确规定的,则适用行业标准;若原告主张按照全省职工标准的,则按照全省职工标准。对方当事人对原告的主张持有异议的,负举证责任。
2008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
二十一、赔偿权利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也不能证明其所从事的行业,但其确有劳动能力的,其误工费用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深圳经济特区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2003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的会议纪要
(2)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收入,按照误工时间计算。误工时间一般应当参照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予以认定,也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等情况来确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水平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2003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当前民事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第二十二条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身体受到伤害不能正常工作所减少的正当收入。计算误工费应考虑误工时间和受害人的正当收入标准:
(一)误工时间。指受害人因受伤害而耽误工作的时间量。误工时间一般应当参照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予以认定,也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等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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