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法律实务手册/覃达艺 律师(48)
②受害人是城镇居民,其劳动收入不固定的,其误工损失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的人均年收入予以赔偿;
③受害人是农村居民,其误工损失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农村居民人均年收入赔偿;
④受害人是个体工商户或承包经营户,其误工减少的收入可参照其上一年的税后平均收入或当地个体经营的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来确定。
⑤公司高管等高工资收入人群,收入高于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
第二十三章 城镇居民的认定及误工费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法律指引
作者/来源:覃达艺 律师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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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006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案件赔偿标准问题的意见
二、农民、城镇无业人员的误工费按山东省上年度农民人均收入和本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业者(即无固定收入者),按上年度山东省相同或者相近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受伤人员的误工时间按照公安部2004年11月19日发布的《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执行。
2008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
十六、当事人提供下列证据之一的,可以认为交通事故受害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深圳市城镇居住一年以上:
(一)两张以上时间相继且其中一张尚且在有效期内的深圳市暂住证;
(二)深圳市居住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出具的书面证明;
(三)深圳市居住地居民委员会出具书面证明且有相应房屋租赁登记手续证明材料的;
(四)受害人为产权人的深圳市城镇房屋产权证明文件且实际入住此房一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可以证明受害人已在深圳市城镇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据。
2009 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有关赔偿项目、赔偿标准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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