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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提纲/储涛(11)
6、广告用语注册商标保护的相关问题。
大多数广告语仅仅是企业宣传时一种语言沟通方式,企业可能用很多广告语去宣传一个产品,但是,有特色的广告语能为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同时也能为其打开销路,但很多广告语被多个厂家重复使用(例如,碧生源减肥茶的广告词被其他减肥茶使用),如果能将这些广告语申请注册商标保护,无疑是对广告用语给予最有力专用保护。有些广告构思别致,具有独创性,具有独创性,有企业独家使用,还有些进行了大量宣传,在社会公众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客观上起到了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其起到了商标的作用,由此产生了对其予以法律保护的必要性与合理性。用商标法保护广告语的做法,在我国也有多个案例,比如“蓬蓬香”,“好食再”、“非喝不渴”等都已经被核准为注册商标。一个广告语要成为商标,受商标法的保护,必须满足商标的基本条件,即该广告语具有显著性,便于识别。一般认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广告语,具有显著性,可以注册为商标:其一,该广告语为申请人所独创,并非常见的广告宣传用语;其二,在管高于中包含申请人已经注册的商标,整体具有显著特征;其三,该广告语经长期使用、广泛使用与宣传,已经起到商标识别作用。
7、注册商标的品牌维护
第一,需要产品或服务质量的保证,企业信誉的保障。商标的品牌价值一般都是通过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企业的信誉等经过长期的积累而沉淀下来的,故而商标价值的维护,离不开产品或服务质量的保证,更离不开企业的信誉的保障,故商标品牌价值的维护,首当其冲的是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保证,企业信誉的保障,这是基础,没有基础保障,其他都是空中楼阁。这里的企业信誉包括产品的售后服务,服务的理念,也包括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第二,慎重的进行商标许可使用。虽然商标许可,可以为企业直接带来经济利益(许可费),并增强商标的知名度,但商标许可是把双刃剑,许可的对象越多,管理的难度就越大,一旦被许可人的产品或服务出现质量问题,必将影响到商标的价值,故在注册商标许可中,一定要谨慎的选择被许可人,有必要对被许可人产品的生产环节及服务过程进行全程监控,保障产品及服务的质量,避免因质量问题给注册商标带来负面影响。一般来说,注册商标的许可,仅限于商标权利人名下的子公司或代理商。
第三,必要的广告投入。广告宣传是扩大商标知名度最直接的方式,广告宣传前面已经分析,在此不再赘述。
第四,商标维权,任重道远。任何商标一旦驰名或知名度达到一定程度后,都不可避免的被他人冒用,而假冒注册商标不仅会导致权利人产品或服务市场占有率下降(假冒产品一般在价格上都比正宗产品的价格要低得多),同时,由于假冒产品的质量低劣、粗糙,这会给正宗产品致命的打击,致使商标的品牌价值大大下降。假冒商品的生产销售环节至少包括假冒产品的生产者→物流单位(根据生产单位的指令向一级批发商发货)→一级批批发商(从假冒厂家进货后只针对,只对下面的批发商批发,无需具体的门面,仅需要仓库即可,下面的经销商只能通过渠道联系大的批发商)→物流单位(根据一级批发商的指令向下级批发商发货,这里的物流单位大多数都是个体数或个人)→批发商(个体户形式出现)→零售商→消费者。只有打掉假冒产品的生产和或一级代理商才能彻底根治商标假冒,但是他们都隐藏的极深,即便是假冒产品的销售者,大多数都无法准确掌握窝点的地址,也仅仅,故而很多打假工作也仅仅停留在零售者及其上一级代理商,无法深入。要查出生产者或一级代理商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一般来说打假除需要企业的多部分之间的配合外,还需要打假公司(负责跟踪调查)、律师事务所进行紧密的配合,并需要工商等行政部门进行协助。遗憾的是,现在很多企业都不太愿意支付现金成本(前期费用由律师事务所、调查公司全部承担,待维权成功侵权者赔偿后在按赔偿数额的一定比例向律师事务所、调查公司支付报酬,这种方式的优点是企业成本少,但缺陷也显而易见),律师事务所及调查单位的积极性也大为降低。“华伦天奴”退出中国市场(被人们笑称“李鬼赶走李逵”),就是因为没有重视品牌维护,对假冒产品几乎是不闻不问,以至于假冒产品有数百种,消费者根本就不知道到底哪家是真正的华伦天奴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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