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如何代理对侵犯商业秘密案件控告/戚谦(7)
(9)特别提示
律师应该注意到,无法证明商业秘密的构成常常是原告败诉的原因之一,因此,在案件所涉信息是否能构成商业秘密并不非常明了时,应该考虑可否选择“合同之诉”(以违反保密协议为由)、“侵犯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等其他案由,或许退一步反而能更好的达到诉讼目的。
★【戚谦,河南成务律师事务所律师,QQ律师网http://www.qqlawyer.com首席律师;主要擅长:公司法律、合同法律、股权纠纷、股权激励、知识产权、股东纠纷、交通事故等;服务专线:13837159892 ,E-mail:qqlawyer@126.com】
总共7页
[1] [2] [3] [4] [5] [6] 7
上一页